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为独立医学实验室,并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项目包括医学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具有PCR实验室检验合格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磋商小组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日16时30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 ******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66@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
4、联系人:***/吴女士
5、联系电话:****266/ 0575-****
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
浙江 ******限公司
****-**-**日
附件信息:
浙江 ******限公司 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检验病理外送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doc
537.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