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年)的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合格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三、征求意见回复:***、意见递交时间:****-**-**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2、意见递交方式:***,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49室政府采购部。3、意见接收机构:***/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4、联系人:***/ 陈先生5、联系电话:***-****/****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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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年)征求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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