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宿迁分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充电桩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本项 ******限公司 宿迁分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充电桩项目,采购 ******限公司 宿迁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限公司 宿迁分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充电桩项目,需采购经开区人民法院7KW充电桩设备及设备安装调测集成服务。预估金额26480元(含税),其中集成服务部分金额为16536元,税率为6%;硬件设备部分金额为9944元,税率13%。具体内容: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税率(%) | 备注 |
1 | 监控授权点 | 海康威视 | 100 | 13/6 | 含施工、安装和3年服务 |
2 | 安全授权点 | 360 | 50 | 6 |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经开法院的充电桩上方的充电棚为江 ******限公司 建设,考虑到设备安装在充电棚内, ******关公司 ,为了工作的协同性,考虑由该供应商负责安装和调测,故向其发起单一来源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江 ******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采购网(https://chinatele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5天。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方式
电话:****916
邮箱:****916@189.cn
地址:***
邮编:***
采购 ******限公司 宿迁分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