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人民医院眼科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眼科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33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
采购包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
采购包2:***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2: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2:***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下午12:***:***:***:***(北京时间)
途径:***-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备案号:********1966[2024]00072;
2.采购品目:*******,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3.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
采购包1:***,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合同期满并收到供应商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采购包2:***,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合同期满并收到供应商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7.本项目各包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下浮 20% 执行,单项最低收费54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为:***.8%。
8.本项目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服务期限:
采购包1、采购包2:***。
10.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
采购包1:********* 00元
采购包2:********* 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下1栋2单元1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邱涛;2.技术审核:***
电话:***:***-****;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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