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西芹派出所业务用房的中标结果公告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西芹派出所业务用房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001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西芹派出所业务用房”于****-**-**日9:***,***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np.****.cn/yp/)开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综合评审后,现将中标结果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
招标方式:***
建设规模:*******元
二、评标为会员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刚、潘家伟、李俊、周建生
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三、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闽********;
工期要求:***,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闽********;
工期要求:***,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资格审查或商务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及依据: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否 决其投标 |
六、投标文件雷同情况:***;
七、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电话:****879;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
地址:***,邮编:***;
电话:***-****;
联系人:***。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日至****-**-**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加盖法人单位及法人代表签章)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书面材料同时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