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南太湖大道涉及如通苏湖城际铁路节点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安徽 2024-05-23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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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南太湖大道涉及如通苏湖城际铁路节点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1.招标条件

南太湖大道涉及如通苏湖城际铁路节点改造工程 已由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吴发改经投【2023】74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吴兴区交通局,代建单位为湖州吴兴南 ******限公司 ,招标人为湖州吴兴南 ******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程,**0万元 ,工程建安工程**5万元 ,建设规模:***.06公里。改造内容包括道路、桥梁、 排水、交通设施、绿化、路灯等。建设地点:***,南起草荡漾路,北至规划同心大道。

2.2本次招标范围:***、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设计范围:***、各类专项设计、论证及后期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具体以甲方指令为准)。

施工、采购范围:***,主要包括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2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法人验收以及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完工验收。)的资料准备及相关配合工作;3工程移交;4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5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资料归档(按湖州市城建档案馆进档要求进行编制归档)、整体移交等工作)。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分期施工,需与如通苏湖城际铁路相应路段同步施工,其中设计周期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套施工图设计。

2.4质量目标:

2.4.1设计质量目标:***。

2.4.2施工质量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上施工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3.2.3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以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承担本项目道路设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6拟派施工负责人:***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任意单位委派);

3.7拟派设计负责人:***(道路工程)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6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huzhou.****.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6月25日9时00分,***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6.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 ******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8. 软件技术支持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

服务热线:****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98

9.其他说明

9.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日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9.2本次***;

9.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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