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2024-05-23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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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标段二)

项目编号

H0QT24Z990182

招标人

安庆市大沙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

联系方式:***-****

最高限价

30万元

代理机构

安庆市 ******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日09时30分

计划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环大厦C座七层

投标价(元)

27 ****** 00元

项目负责人

王兵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高级工程师证书

****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①空港新城百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②泾河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及沿岸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①西山区杨梅山水库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②空港新城百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③泾河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及沿岸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淮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地 址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海大道3055号

投标价(元)

20 ****** 00元

项目负责人

黎家作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正高级工程师证书

****713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①南四湖二级坝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技术服务

②安徽省新汴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6~2020年)水土保持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①南四湖二级坝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技术服务

②安徽省新汴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6~2020年)水土保持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

③史灌河(河南段)治理 ****** 8年度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技术服务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西安 ******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地 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三路200号

投标价(元)

28 ****** 00元

项目负责人

禹钟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高级工程师证书

05-1578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新建阿克苏至阿拉尔铁路水土保持监理及验收

公示时间

****-**-**日至****-**-**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5.14:***/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水利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信息来源:***://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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