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儿童福利院、湖州市老年养护院及湖州市救助管理站(“两院一站”)建设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浙江 2024-05-23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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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儿童福利院、湖州市老年养护院及湖州市救助管理站(“两院一站”)建设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设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湖州市儿童福利院、湖州市老年养护院及湖州市救助管理站(“两院一站”)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发改审批2024[55]号、湖发改审批2024[52]号、湖发改审批2024[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州市儿童福利院、湖州市社会福利院、湖州市救助管理站,代建人为湖 ******限公司 ,本次招**0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A********(JFW-002S)。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区域(北临頔塘,西至黄泥港,南侧为湖浔大道,东至三环东路)内,本项目位于该区域西南端,东、北均为规划道路,西、南均为沿河绿化。

2.2工程规模:***,其中A地块约36亩、B地块约11亩、C地块约11亩,代征道路和绿化用地面积约31亩,总建筑面积约23300平方米。

A地块:***,用地面积约36亩,新增建筑面积约1250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床位数291床—具体可参《湖州市儿童福利院项目设计需求》。

B地块:***,用地面积约11亩,新增建筑面积约670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床位数150床—具体可参《湖州市老年养护院项目设计需求》。

C地块:***,用地面积约11亩,新增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床位数130床—具体可参《湖州市救助管理站项目设计需求》。

以上地块指标仅为参考,项目方案设计须合理可行,后期根据业主或相关部门要求调整。

该项目整体设计,各地块相对独立。各地块出入口独立设置、物业各自满足经营需要,门楼、门岗、围墙、泵房、变配电间、垃圾收集设施等功能配套各自满足需求。

2.3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包括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期配合服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

2.4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设计成果获得相关部门确认或审批,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做好后期配合服务直至完成竣工验收。

2.5设计工期要求:

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确定中标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

2.招标人明确启动初步设计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招标人明确启动施工图设计工作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4.其余:***。

注:***批时间。

3. 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上述3.1.1或3.1.2或3.1.3中的任意一项资质:***)若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境外企业的,境外企业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的会员,其行业协会名单由建设单位确认;3)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各方付款比例等内容;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次投标的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签字)。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3.1.5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

注:*******-**-**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3.2.2浙江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3 其他要求:

3.3.1本工程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3.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huzhou.****.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 ;CA锁办理:***://huzhou.****.cn/art/****-**-**/art_****76_5 ****** 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huzhou.****.cn/)—“交易主体登录”—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4 月12日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7.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社会福利院、湖州市救助管理站

代建人:*********限公司

地址:***B座

联系人:***、潘政杰、王学明、桑田

电话:***-****、0572-****、0572-****、0572-****

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1幢A座702室

联系人:***、范月华

电 话:***-****

9.软件技术支持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客服服务热线:****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招标公告.pdf

****-7 ******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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