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供气站LNG改造工程--储罐、汽化器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柳北供气站LNG改造工程--储罐、汽化器设备采购 | 招标项目编号 | E********001001 | |||||
招标人 | 柳州 ******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柳州 ******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德元 ******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柳北供气站LNG改造工程--储罐、汽化器设备采购,项目位于柳北供气站内,站内储罐内LNG通过气化、调压、计量加臭后为柳北各类用户供气。本项目采购2台150m³LNG立式储罐,最高工作压力0.80MPa;1台800Nm³/h储罐增压器,设计压力1.6MPa;2台6000Nm³/h空温式气化器,设计压力1.6MPa;1套BOG+EAG撬(BOG为600Nm³/h,设计压力1.6MPa;EAG为400Nm³/h,设计压力1.6MPa);1台6000Nm³/h水浴式复热器,设计压力1.6MPa。 | |||||||
开标时间 | ****-**-**日 | 开标地点 | 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4楼418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张家港中 ******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许可子项目:***(中、低压容器(D级))证书 | |||||||
投标总价(含税价) | ****.00元 | |||||||
交付使用期 | 自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交货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安装(配合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国家相关质检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等级 | |||||
项目负责人 | 吴小芳,身份证号:***********046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加分业绩: (1)新晃产业开发区集中供气、供热项目,合同金额:***; (2)修水县中心城区城西拓展区天然气利用工程(洪坑LNG气化站),合同金额:***; (3)新晃产业开发区集中供气、供热项目,合同金额:***; (4)慈溪海川天然气合建站关键设备采购项目,合同金额:**0万元 ; (5)北门站气化合建站项目,合同金额:***;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厚普清洁 ******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中、低压容器(D级))证书 | |||||||
投标总价(含税价) | ****.00元 | |||||||
交付使用期 | 自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交货书面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安装(配合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国家相关质检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等级 | |||||
项目负责人 | 易平,身份证号:***********717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加分业绩: (1 ******限公司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8万元 ; (2)运城市 ******限公司 LNG气化站设备买卖,合同金额:**7万元 ; (3)LNG气化设备,合同金额:***。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限公司 :“质量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此“国家”指的是中国)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通过符合性评审。 广东华 ******限公司 :“质量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此“国家”指的是中国)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90天”的规定,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通过符合性评审。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服务平台(http://www.****.com/)、广西壮族自***服务平台(http://gxi.****.cn:***/)、***交易平台(广西·柳州)(http://gxzf.****.cn/lz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