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街道地铁口违停非机动车清拖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20192-JSDZ-C ****** 5二、项目名称:***、中标(成交)信息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成交金额 |
1 | ******限公司 | ****MA201EEX32 | 南京市江北新区丽岛路21号01幢106室 | 34.2 | 自行车3元/辆; 电动车35元/辆; |
服务类 |
名称:*** 服务范围:***(包括地铁三号线天润城站、泰冯路站、柳州东路站、高新S8地铁站)及沿江街道辖区内其余地方的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等违停车辆,最终以综合执法大队实际要求为准;同时,成交供应商需对清拖全程的安全、合法、合规负责,清拖车辆应合法合规安置,如有违法违规安置车辆行为的,由成交供应商方自行负责,与采购人及执法大队无关。 服务要求:***,负责车辆清拖过程中作业安全及对清拖车辆的保管看护,一旦出现车辆损坏(人为作业因素),私自放行车辆、吃拿卡要、盗窃车辆物品等行为,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 服务时间:****-**-**日-****-**-**日。 服务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徐天慧、张志、张鹏
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 ******限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限公司
单位地址:***栋18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05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