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限公司 关于大兴镇瓦那村的吗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兴镇瓦那村的吗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日 20:***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长益 | ||
项目联系电话 | ****660 | ||
采购单位 |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绿春县大兴镇大兴街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红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蒙自市天马路华风现代城1幢2单元五楼5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60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2-00910-HHZH-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C2-00910-HHZH-0005:*********限公司 关于大兴镇瓦那村的吗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第十项评审方法 更正前内容:***内的施工业绩得3分,每增加一项,加2分,满分5分。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后内容:***内的施工业绩得3分,每增加一项,加2分,满分5分。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日期:****-**-** 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址:***3室
联系方式:****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660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