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6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道S337线惠来溪西至葵潭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服务内容 | 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报告的深度必须满足相关水利主管部门的要求,中选单位须配合选取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并报有关审批权限的部门审批。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省道S337线惠来溪西至葵潭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包括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为完成验收所需的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直到本项目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证明。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663-**** |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2206-44****-**-**-716788 |
项目规模 | 其他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参与本次公开选取的单位必须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能力,服务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服务工作的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服务时限说明 | 签订合同并收到选取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后,中选人在45天(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相关材料编制及逐级上报审查服务,直至取得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如遇上级审查时间较长可适当延长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合同义务完成止。根据现场查勘,提出行政验收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督促落实;在各项指标满足验收的前提下,提交水土保持验收所需的相关报告。根据水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完成本项目验收工作。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参照有关收费标准及市场调节价,最终服务费按惠来县财政局有关规定审核确定。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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