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口市民政局凤凰山公墓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工程施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龙口市民政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日 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公共资源会员端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09:***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龙口三号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5-**** | ||
采购单位 | 龙口市民政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龙口市新嘉街道顺康小区综合楼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35-**** | ||
附件: | |||
附件1 |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 | ||
附件2 |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 |
龙口市民政局凤凰山公墓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工程施工(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龙口市民政局凤凰山公墓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064
项目名称:***程施工
采购方式:***
最高限价:*****5万元 。
采购需求:***程施工,施工内容为北侧道路加宽及原砼路面上新铺沥青道面、交通标线、新砌毛石挡土墙,安装波形护栏及标志牌、安装砼缘石;南侧停车场新建砼路面、门库;原有围墙抹灰、刷涂料;南门外新建沥青路面,安装波形梁护栏、新砌毛石挡土墙;移植蜀桧、龙爪槐、雪松;栽植苗木等。
合同履行期限:***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除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龙财采〔2023〕2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地点:***(http://yantai.****.cn/)。
方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antai.****.cn/)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YTZF)。
备注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
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
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
4.磋商文件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口市东城区绛水河东路4号)
电子响应文件:***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口市东城区绛水河东路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保证开、评标效果,供应商应登录“***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n/”了解相关政策。
(3)本项目为预采购,供应商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cs/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