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孜库木乡卫生院建设消防水池项目废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盖孜库木乡卫生院建设消防水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沙雅县盖孜库木乡卫生院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日 11:***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志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888 | ||
采购单位 | 沙雅县盖孜库木乡卫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盖孜库木乡盖孜库木村1组1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众诚志远 ******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阿克苏市解放北路25号新雕大厦写字楼20层20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88 |
一、 采购人名称:***
二、 采购项目名称:***
三、 采购项目编号:***- ******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七、 预算总金额:********* 48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海莉,王玉,李文莲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888
传真:***
地址:***20层2006室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117号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qt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