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公安局日用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焉耆回族自治县公安局日用品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焉耆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日 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
开标时间 | ****-**-**日 16:***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宗润 | ||
项目联系电话 | ****874 | ||
采购单位 | 焉耆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焉耆县解放西路西延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巴州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豪景商务大厦14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74 |
项目概况
焉耆回族自治县公安局日用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6:***(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2个月(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批次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未被“信用中国”(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下午1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6:***(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日 16:***(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单位。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单位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service.****.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单位”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0万元 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0万元 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室
联系方式:****8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874
附件信息:
409.6K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kzb/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