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网)

江西 2024-05-24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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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网)

[樟树市]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2.2招标内容及招标规模:********* 15亩。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完工日期:****-**-**日。

2.4 招标范围:***内容;

2.5标段划分:***。

2.6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注:***(1)至(4)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5)、(6)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明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第(7)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注:***《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批施工标的投标人,请于****-**-**日起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 ******限公司 客服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日上午09时30分整。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 施工标严禁转包、分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5 施工标做无效标处理的情况说明:①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的行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审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的投标人,做废标处理。其他详见评标办法。

7.6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7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8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9 施工标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配合①发包人;②施工监理单位;③工程质量监督委员会三方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抽检(以第三方质量抽检报告为准,作为验收材料)。

7.10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7.12各施工投标人可就上述 2个施工标段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原则是按标段序号进行开标,前一标段第一中标排序人不再进入其它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序,但其有效报价仍进入 B 值计算范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686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560

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

附表一:***

标段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金额

1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刘公庙镇北坑村委和肖塘村委

****元

2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刘公庙镇南保、大公、天佑社区

****元

樟树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 23 日

补充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限公司 樟树支行

2、户名:***:*********限公司 樟树市支行

3、户名:*********限公司 樟树支行

4、户名:***:*********限公司 樟树支行

5、户名:***:*********限公司 宜春樟树支行

6、户名:*********限公司 宜春樟树支行

7、户名:*********限公司 樟树支行

8、户名:*********限公司 樟树支行

9、户名:***:*********限公司 营业部

信息来源:***://jiangxi.****.cn/jyxx/002016/****1/****/20dd6590-5b0c-4e0e-999a-3a3c56aed9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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