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三期)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扬帆路(振兴路至安澜路)

浙江 2024-05-24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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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三期)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扬帆路(振兴路至安澜路)

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三期)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扬帆路(振兴路至安澜路)



关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三期)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扬帆路(振兴路至安澜路)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01)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本 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三期)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扬帆路(振兴路至安澜路)(A********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三期)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扬帆路(振兴路至安澜路)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三期)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扬帆路(振兴路至安澜路)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
1台州市 ******限公司 ****元合格36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1候选人台州市 ******限公司 梁先根浙********;浙建安B(200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企业资质
第1候选人台州市 ******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907

招投标监督部门:***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90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111

联 系 人:***

电 话:****563

电子邮件:****0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盖章)

招 标 人:*********限公司 (盖章)

监 督 部 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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