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中心城区供水片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屏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中心城区供水片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003
致各位投标人:
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中“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修改为:***。
2.招标文件“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设计监理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现改为:***.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注:***。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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