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峰峰矿区智慧社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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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峰峰矿区智慧社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智慧社区建设项目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招标核字【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建设地点:***; 2.1.2建设规模:***,结合“高效便民服务、多元共治共建、现代物业社区”的整体理念,建设“1套数字基础设施(社区云计算存储+网络通信+社区人车道闸、电车充电桩、视频监控及智能AI分析)+1套社区数据资源体系(人、地、事、物、情)+N个便民服务生活场景(社区引领多元共治、便民事项服务、物业、食堂、调解等)”的内容,具体详见清单 2.1.3 交货期:***。 2.1.4 本项目共划分为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 23:***(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1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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