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2-2024西安地铁沥青砼
项目名称:***砼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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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公告内容: 3.6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7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15号线一期工程站后施工总承包项目3标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 ******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拨付项目资本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普通沥青混凝土(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34.418公里,设车站17座(其中换乘站6座),设车辆段及停车场各一座,新建主变电所2座,与其他线路共用主变电所1座。本次招标的物资为沥青混凝土类材料 ,本次招标共计2个包件,按照项目部计划要求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材料供应资质,沥青混凝土类材料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6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7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地 址:*** 邮 编:*** 联 系人:*** 电 话:*******102 传 真:***/ 电子邮件:*******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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