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国道G235线K1192+781-K1231+611段高边坡设计(重新招标)交易公告
1.条件 | |
寿宁县国道G235线K1192+781-K1231+611段高边坡设计(重新招标)已由/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德市寿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行政监督部门为宁德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781-K1231+611段 2.2 控制价(估算价):**6万元 ,最终发**7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 (3)项目范围和内容:***+781-K1231+611段(寿宁马仙宫至平溪C3标段交界处),该路段全长38.83公里,该路段沿线上边坡高度较高,坡率陡,有部分高边坡未设置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需对沿线未设置防护的高边坡进行设计等 2.4 工期要求:***:***(15)天内完成于****-**-**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及修编出版 2.5 质量要求:***《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范》(JTJ D81-2017)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6 其他要求:***(http://5.****.64 :***/)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签订设计服务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 资质要求:[专项资质·公路行业·公路行业乙级](含)以上 | |
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以执业证或职称证等证书标注单位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技术负责人应为岩土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以执业证或职称证等证书标注单位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以投标文件组成模板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日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 4.2 报名网站:*** 4.3 报名网址:***://ningde.****.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日 15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5.3 交易方式:***,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 地址:***-1 联系人:*** 联系电话:****508 宁德市寿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 时间:****-**-**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