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湖北路与齐落山路交叉口西北侧2#地块规划经七路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地块规划经七路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0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层16号
成交费率:***%
2.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302室
成交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地块规划经七路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服务范围:***口西北侧2#地块规划经七路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位项目开展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作。 服务要求:***、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相关咨询。 服务时间:***止 服务标准:***、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玲、何清、崔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
2、无效供应商情况:***。
3、投标人业绩:*********限公司 ******泊公司 停车场维修改造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项目、铁山宾馆保供电改造造价咨询服务);安徽 ******限公司 (长江制药厂宿舍保障性租赁住房室内装饰及基础设施工程、铁山宾馆维修更新项目一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81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任公司
地址:***路西侧公交集团综合办公楼一楼105室
联系方式:****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814
信息来源:***://ahtba.****.cn/site/trade/affiche/detail/58d46aee-19a3-11ef-af84-00163e0ccc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