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交通集团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
招标编号:***- ****** 603
项目名称:***(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发布日期:*******-**-** 11:***:***
联系人:***
联系电话:*******108
截止时间:*******-**-** 11:***:***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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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市政交通集团承建的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现因工程需要,须采购普通硅酸盐水泥,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滨江大道与富民路交叉口,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定位为保障性还迁房,建设内容主要由3栋10层、30栋11层高层建筑组成,建筑功能包含:***、商业及配套设施。规划总用地面积9 ****** 34m2,总建筑面积14 ****** 5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 ****** 28m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 ****** 33m2,其他配套公建建筑面积 ****** 49m2,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 ****** 57m2,不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704.85m2。共涉及1241套住宅,其中拆迁安置住房837套,对外销售住宅404套。机动车停车位87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63个。容积率:***.58;绿地率:***.02%;建筑密度:***.70%。
2、工程地点:***-道路。
3、询价标的详情:***.O 32.5R袋装水泥740吨,P.C 42.5袋装水泥560吨。
备注:(1)报价含:***,单价含材料费、运输损耗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材料出厂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等的所有费用。
(2)付款方式:***,乙方凭结算单和与结算单相符的全额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甲方按照财务计划向乙方支付该笔货款的 70 %,供货结束后90日内付清27%余款,剩余3%货款在供货结束后180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其他要求:***。
4、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5、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联系人:***:****055
需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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