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 2024-05-24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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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25D9

工程名称:***(第二次)

开标时间:****-**-**日

招标人:***(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剑池分院)

联系人(异议):*******512

中介代理机构:*********限公司

联系人:***:***-****

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930

预中标价:(大写):***(小写:¥****.00元)

下浮率:***%

设计进度:***;方案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评标情况:***:***,经定标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行政行业监督部门:***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日至****-**-**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剑池分院)

备案部门(盖章):***

****-**-**日

附件下载: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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