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日 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交易平台(灵武);灵武市电商创业园东4营业房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09:***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交易平台(灵武);灵武市电商创业园东4营业房 | ||
预算金额 | ¥**1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丽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704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健康街与利民路交叉口东10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纪隆****2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 ******分公司 地址:***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丽文****704 |
项目概况
灵武市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ZC-L24005
项目名称:***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8578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78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一标段 | 灵武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2 ****** 61 | |
二标段 | 灵武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 ****** 00 | |
数量 | 1项 | 预算金额 | 26 ****** 61元 |
合同履行期限:***:***:***;二标段:***:***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2.***采购网(ccg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相关材料扫描件 ******我公司 的邮箱(ztsj ****** 163.****.)进行登记,并注明项目名称以及联络方式等有效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灵武市电商创业园东4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灵武市电商创业园东4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如调整***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发布媒介:***
3.招标代理费:***【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由成交单位支付。
4.如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级截图,截图查询日期:***间止;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级的供应商,若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A级信用等级截图的,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分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7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704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cs/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