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分公司 阳信高速项目碎石、徐民高速项目砂石料招标采购
采购单位:*********限公司
响应截止时间:****-**-** 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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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项目 名称 | 项目 简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投标保证金 (万元/包件) | 备注 | |
1 | SS-1 | 碎石 | 吨 | 350000 | 中铁十局集团阳信高速路面3标项目 | 中铁十局阳信高速项目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0万元 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必须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一定垫资能力,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近两年以来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项目技术要求。提供2022年以来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4.投标人具有2022年以来大中型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5.投标人需具备招标物资的生产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6.其他要求:***《 ******限公司 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限公司 ******限公司 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还在限制交易期内、“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招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招标,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招标。 8. ******团公司 以及上级公司、物资使用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招标。 | 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内,甲方按不高于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70%,合同封闭后3个月内再支结算金额的2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 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 10 | 同一投标供应商只能中标一个包件,且各包件第一中标候选人需按投标报价后各包件中的最低价进行履约 | |
2 | SS-2 | 碎石 | 吨 | 350000 | 10 | ||||||
3 | SS-3 | 碎石 | 吨 | 350000 | 10 | ||||||
4 | SSL-1 | 碎石 | 吨 | 29000 | ******限公司 徐民高速(单曹段)三标段项目 | 中铁十局徐民高速项目 | 1 | ||||
机制砂 | 吨 | 12000 | 1 | ||||||||
5 | HS-1 | 河砂 | 吨 | 18000 | 1 |
注:***、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信息来源:***://eproport.****.com/#/notice/notice-detail?projectId=********410&tenantId=1&indexnumber=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