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长沙县新一轮城市维护物业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包1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包1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更正原因:
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更正为:****-**-** 1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09:***:***,更正为:****-**-** 10:***:***。
一、原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的“五、服务质量要求”的“3.服务团队固定且专业”第(1)修改为:
(1)①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5个月,服务期间内成交供应商常驻在采购单位的服务团队至少5人。须提供以上团队人员的劳动合同、花名册、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成交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实际全职在岗履责等。②开标现场提供工作组成员至少 10人(包含驻场人员)。
二、原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的“五、服务质量要求”第6条修改为:
6.本项目为费用包干,供应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等省市县相关政策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团队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编制采购需求、各标段招标文件论证、各标段评标专家评审费、驻场工作人员工资及差旅食宿费、耗材、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项目组织验收专家评审费等一切与项目有关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 09:*** |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 09:*** | ****-**-** 1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09:*** | ****-**-** 1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 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限公司
电话:***-****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