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二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001
二、项目名称:***项目(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限公司 | 学院路102号5号楼411室 | 报价:****(元) | 85.6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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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二期) |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二期) | 数田 | 1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剑锋,赵权(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建国,赵晓凤,宋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参考《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仅作为协商价格的基础。 (2)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0万元 、**0万元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为固定金额。若中标人的中标份额数量在实际的采购中有所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不再进行调整。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商铺4
联系方式:****7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749
****-**-**日 ****-**-**日 1附件信息:
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公开招标文件 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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