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国道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10国道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于****-**-**日9***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开标,评标工作于当日结束,经210国道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标段 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工程质量 | 安全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210国道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ZH标段 | ******限公司 | ****.85 |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 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 零死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120 日历天 工期以正式签订合同之后,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日期起开始计算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限公司 | ****.94 |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 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 零死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120 日历天 工期以正式签订合同之后,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日期起开始计算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限公司 | ****.01 |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 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 零死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120 日历天 工期以正式签订合同之后,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日期起开始计算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标段名称 | 姓名 | 任职资格 | 证书编号 | 业绩 |
210国道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ZH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 |||
白东 | 项目经理 | 职称:***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陕****4025 | ******团公司 白泉分公司2018年养护中修工程 陕西省高 ******分公司 K1426+950上行边坡治理工程 | |
李军锋 | 项目总工 | 职称:*** 公路工程专业 | ******团公司 白泉分公司2018年养护中修工程 陕西省高 ******分公司 K1426+950上行边坡治理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 ||||
何文军 | 项目经理 | 职称:*** 公路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陕******** | 西延分公司2020年中修工程路基上边坡增设防护工程 延志吴高速公路路基防护工程 | |
刘群娣 | 项目总工 | 职称:*** 公路工程专业 | 西延分公司2020年中修工程路基上边坡增设防护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 ||||
杨宏竟 | 项目经理 | 职称:***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陕****8628 | 永嘉县普通国省道2020年养护大中修工程(G104京岚线、S223仙清线) | |
张新科 | 项目总工 | 职称:*** 公路工程专业 | 2023年国省干线公路路基路面修复养护、桥涵修复养护、预防性养护工程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210国道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ZH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
******团公司 白泉分公司2020年养护中修工程 陕西省高 ******分公司 K1426+950上行边坡治理工程 陕 ******团公司 白泉分公司2018年养护中修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 |
西延分公司2020年中修工程路基上边坡增设防护工程 延志吴高速公路路基防护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 |
永嘉县普通国省道2020年养护大中修工程(G104京岚线、S223仙清线) 沿黄观光路吴堡段高边坡治理工程 2023年国省干线公路路基路面修复养护、桥涵修复养护、预防性养护工程 |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评标阶段:***。
(五)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日-****-**-**日。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交易中心》进行公示。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和《陕西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交发2022[50]号)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行业监督部门:***
地址:***
电话:***-****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 标代理:*********限公司
地 址:***
联系 人:***
电 话:***-****
提醒:***,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灾害候选人公示.pdf1
提醒:***,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