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窑镇张郢村、余巷村粮食烘干仓储配套项目(一期) | ||
品目 | 钢结构工程B**** | ||
采购单位 | 淮南市上窑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日 17:***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真怡 | ||
项目联系电话 | ****815 | ||
采购单位 | 淮南市上窑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西湖春天67栋160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7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重-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余巷村粮食烘干仓储配套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的第2项评分细则详细评审中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职能力:(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2)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3)拟派项目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每增加一名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5分,本项满分20分。注:***,不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职能力:(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2)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3)拟派项目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每增加一名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5分,本项满分20分。注:***,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5
联系方式:****730、****8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代表)、杨玲玲、柏要光(代理机构)
电话:****815、****730、****844
五、附件
上窑镇张郢村、余巷村粮食烘干仓储配套项目(一期)(二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上窑镇张郢村、余巷村粮食烘干仓储配套项目(一期)(二次)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