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围里社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湖里区围里社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 | 招标阶段 | epc+o招标 | ||||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原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作废,以随本答疑发布的发包人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湖里区围里社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其他文件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工程原发布的运营合同作废,以随本答疑发布的运营合同为准。请各投标人***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湖里区围里社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其他文件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条款号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修改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运营部分-第12项【2.2.4(6)】投标报价评分(10分)的评分标准内容修改为: “1、智慧城中村建设和管理运营部分(满分5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智慧城中村建设和管理运营部分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注:***营部分投标价格最低的合格投标人的智慧城中村建设和管理运营部分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大物业管理服务部分(满分5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大物业管理服务部分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注:***价格最低的合格投标人的大物业管理服务部分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备注:***,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约定内容为准。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