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寿镇卫生院迁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崇寿镇卫生院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崇寿镇卫生院迁建工程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意崇寿镇卫生院迁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2024〕4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0万元 。建设规模:***,设置床位80张,总用地面积约8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 ****** 86平方米,其中医疗综合楼约 ****** 48平方米,门卫及消控室约58.90平方米,后勤辅助楼及发热门诊楼约 ****** 40平方米,架空连廊约48.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 48平方米。建设地点:***,新兴街以南、直塘江以东,规划路以西。
2.2招标范围:***、装饰、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智能安防工程、室外附属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元。工程承包方式:***。
2.3施工总工期:***
2.4标段划分:***。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崇寿镇卫生院迁建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ningbo.****.cn:***/website/home)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16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上传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ningbo.****.cn:***/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30分】。
6.其他公告内容无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3@qq.com
附件:招标公告(签章).pdf崇寿镇卫生院迁建工程(施工)(崇寿镇卫生院迁建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信息来源:***://ningbo.****.cn:***/website/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