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关于龙湾二期智能制造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B-13地块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B****
二、项目名称:***(二期)B-13地块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投标总报价:****(元) | ******限公司 温州市分公司 | 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雁荡中路1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B-13地块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 |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B-13地块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 | ****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干鸿飞,曾敏,吴晓玲,万飞跃(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昌臣(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星箫,张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六路481号浙南海洋经济总部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限公司
地 址:***室
联系方式:***-****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区财政局)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