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人事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数量:***(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登记、调任、转任、考核、职级晋升、工资管理等功能模块,实现了全市各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日常业务在线办理功能。该系统的建设采用了与中组部“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相同的采集标准、报送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对部分指标项进行扩展和功能的叠加开发,同时满足绍兴市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和中组、省组公务员年度统计数据采集和导出的工作要求。为实现与中组部“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全方面提升公务员队伍治理能力,打造公务员管理“数字驾驶舱”提供平台保障。浙江浙大 ******限公司 承担了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事管理系统一期二期业务系统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该公司也是“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和“浙江省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单位。考虑到绍兴市人事管理系统的前后一致性,并与“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无缝对接,为确保上下级系统间数据的融合,实现数据实时交换。如委托其他软件供应商来维护该系统,将大幅增加开发时间及成本,并造成核心业务系统运行不稳定、数据出错、无法达到等保测评和密码测评要求的风险,影响采购目标的实现。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原有项目及服务的一致性,有效节约项目成本、控制风险、保证项目进度。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绍兴人事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建议向浙江浙大 ******限公司 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6室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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