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公司 呼和房建公寓段集宁南站水塔环境整治保护修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团公司 呼和房建公寓段集宁南站水塔环境整治保护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41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 ******限公司 呼和房建公寓段 委托, ******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集宁南站水塔环境整治保护修缮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基本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及以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6.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责任工程师证,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7.投标人须提供同类型(省级及以上)古建筑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不少于3件。
8.提供具备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采购平台(https://cg.9 ****** 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 ****** 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30 分 起至 2024 年 6 月 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需要标书费、服务费发票的单位请扫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中二维码办理。),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限公司
账号:****4403
行号:****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 ******信公司 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R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 ******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服务平台”办理,
网址:***://118.****.207:***/home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7 日 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A)本项目定于 2024 年 6 月 7 日 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限公司
详细地址:***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邮政编码:***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审核、标书费发票):***
联系电话:***-****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 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4@qq.com
开户单位 ******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4403
***采购平台(https://cg.9 ****** cn)发布。
******限公司
****-**-**日
附件1:***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1 | 中国铁 ******限公司 呼和房建公寓段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后街1号 | 毛家升 | ****306 |
附件2:***
标段 | 采购项目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工作地点 |
一 | 集宁南站水塔环境整治保护修缮工程 | 拆除大门,拆除围墙,拆除房屋,拆除地面,拆除水塔外装饰面,新做大门,新做地面,新做绿化带,新做铭牌等 | 项 | 1 | 集宁南站 |
主要工程量明细表(最终以图纸为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 |
1 | 房屋拆除(平房) | ㎡ | 60 |
2 | 拆除大门及门垛 | ㎡ | 25.91 |
3 | 拆除围墙 | m | 13.5 |
4 | 拆除水泥地面 | ㎡ | 83 |
5 | 铲除水塔油漆面 | ㎡ | 594.72 |
6 | 新做大门 | ㎡ | 29.7 |
7 | 新做地面 | ㎡ | 73.6 |
8 | 新砌砖墙 | m³ | 18.8 |
9 | 新做铭牌 | 座 | 2 |
10 | 新做栏杆 | ㎡ | 49.9 |
信息来源:***://cg.9 ****** cn/baseinfor/notice/informationShow?id=****4289d1d543c46227b2455bf2